别乱丢!过期药品处理有讲究

来源: 中国环境  |   发布日期: 2022-12-23 16:07   

“听说大家都在囤药,还需要囤啥呀?”


这两天,各种感冒药、解热镇痛药、抗病毒口服液热销乃至断货,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的囤药清单并晒出了自己囤的药品。


“多囤点,心里踏实点。”60岁的王大爷告诉记者。30多岁的高女士也冲到药店,像逛超市囤菜一样,买了500多块钱的药。


王大爷还坦诚地告诉记者,虽然这次没有买到连花清瘟胶囊,但自己家里还有3年前囤的,实在不行,准备“将就”吃一下。


对此,专家提醒,家中可适量预备一些常用的解热镇痛药、中成药、常规感冒药,同类药物准备一种即可,但大量囤药没必要,药物长期不用过期浪费,没有针对性地叠加用药还可能导致药物过量风险。服用过期药物更不可取,因为过期药物会产生新的毒素,服用会有中毒的风险。


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至关重要。眼下,正值“2022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各地纷纷开展宣传活动,中国环境APP青山Life研究所日前也在小范围内开展“过期药去哪儿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6%的人有储备药品的习惯,其中12%的人储存量很大。76%的人是偶尔检查清理或者收拾房间时顺便清理小药箱,67%的人将其与生活垃圾一起扔掉,还有6%的人不知道如何处理。


为何要重视过期药回收处置?服用、扔掉均有危害


对每个家庭来说,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过期药。但如何处理过期药品?有些人不以为意,仍选择继续服用;有些人则选择一扔了之。


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疗效,还有可能分解出有害物质,加大药品的毒副作用,服用后直接危害人体健康。而那些未经妥善处理被一扔了之的过期药,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用药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


因此,过期药品被国家列为危险废物。只是,考虑到来源分散,难以集中回收处理,我国参照国际惯例,对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目前实行豁免管理制度。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但在未集中收集的情况下,上述废药品可按照生活垃圾处理。如将其分类收集,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但其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仍需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作为青岛市政协委员,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教授贾小平长期关注过期药品的回收问题。他告诉记者,从生产、消费、废弃三个方面衡量,都需要我们对过期药回收处理投以相当程度地重视。


“从生产端来说,药品废弃其实是一种资源的浪费;从消费端来说,过期药管理不善、重新流入时常会带来人体健康的隐患;从废弃端来说,过期药会给环境造成未知的隐患。”贾小平说。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固体废物研究所所长王琪告诉记者,过期药的危害关键在于“隐患未知”。


“严格来讲,由于涉及的种类过于庞杂,导致过期药的成分极其复杂,而且目前也不可能对家庭产生的过期药数量和成分做出准确的统计分析,所以过期药究竟对环境、对人体健康会产生何种影响、什么程度的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没人能说得清楚。”王琪告诉记者。


定点回收或以旧换新,各地积极推动过期药回收处理


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防止家庭过期药品重新流入社会,减少随意丢弃药品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我国开展了大量工作推动过期药品的安全回收与处理。


记者梳理发现,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常常依托“安全用药月”等节点,或者依托社区、药店常态化宣传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


在长春,当地实行过期失效药品回收试点制度,在全市200余家吉林大药房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市民可将药品送到就近的药房,由相关部门定期处理。


在青岛,政府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实行“三有”管理,即有专人负责,有管理制度,有安全措施。同时,还要做到统一标识、统一登记、统一保管和统一销毁。目前,全市共有1466家药店承担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市民可以通过查询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搜索就近的过期药品回收药店。


为了鼓励市民通过正规渠道处理过期药品,许多地方还通过过期药品“以旧换新”,给送交过期药品的群众赠送小礼品、测血压、测血糖等方式,鼓励居民积极参与。


此外,一些规模较大,具有实力的药品企业,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连续多年开展过期药回收活动。比如,广药集团自2004年在全球首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目前已连续坚持19年,活动范围从广州本地扩展到全国200多个城市,合作药店从起初的5家增加至6000多家,回收网络从城市扩大到农村。


不仅如此,广药集团还联合阿里健康、京东等互联网平台,将过期药回收从线下升级到线上和移动端,累计回收家庭过期药品超过1800多吨,惠及6亿多人次。


主体不明,意识欠缺,过期药回收处理并不理想


只是,相对于过期药回收处置涉及的诸多环节而言,尽管目前开展了一些工作,但从实践来看,目前我国过期药品回收现状并不理想。


从公众角度来说,当前居民参与药品回收的意愿并不高。一方面,有关过期药品危害的宣传力度不够,公众不知晓过期药品需要回收、可以回收。


另一方面,相关机制不完善,公众即使知道回收,但也不清楚地点在哪里,如何参与。以南京市为例,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设立了近200家“过期药品回收点”,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曾开展调研,82.11%的市民并不知道全市设有“过期药品回收点”,部分知道“过期药品回收点”的市民觉得去指定药店上交过期药很麻烦。


此外,由于回收成本过高、没有可持续保障等原因,以各种活动吸引老百姓参与过期药回收的效果并不理想,老百姓大多只在有各种活动时,参与积极性比较高,一旦活动消失,就没有了参与动力。


从企业角度而言,相较于我国庞大的过期药品数量,单凭某个或几个企业的努力显然是不够的,而且由于过期药回收处理成本高、难度大,企业方面动力不足,大多只是一些公益性、阶段性的回收活动,覆盖范围也比较有限。


而更为关键的是,针对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特别是对零散的家庭过期药品,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相关政策法规出台,过期药回收工作的主要负责机构或部门并不明确,相关体制机制尚未建立,资金保障严重不足,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和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一些地方虽然出台了一些过期药品处理的规定,但是仅停留在“办法”和“意见”层面,使得过期药品回收处理难的现状尚未得到有效转变。


提高意识,明确责任,亟待建立家庭过期药回收长效机制


诸多受访专家建议,当前我国亟待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过期药品长效回收机制,加大过期药品回收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过期药品危害的认识,同时,多措并举,多方合力,尽快建立起强有力的回收保障制度,从根源上减少过期药品的产生。


首先,在获取公众支持方面,贾小平建议,应配合垃圾分类行动计划,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广大公众深知并认同“过期药品属于有害废弃物,不可混入普通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处理”,科普过期药丢弃、处理、处置正确方式。


在此基础上,贾小平建议,厘清政府管理部门、药企、消费者等多个主体的关系,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如针对药企,可参考生产责任延伸制度,落实制药企业责任。


同时,面对过期药品底数不清、成分不明等现象,王琪建议,加大相关科学研究,深入对过期药环境与健康影响的认识,明晰可能的环境与健康风险;调查药品消费数据,估算过期药品产生量,建立过期药品预测档案,以此推动建立长期回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