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车一身脏 两司机被罚款

来源: 柳州日报  |   发布日期: 2020-11-19 10:20    |  作者: 韦德盛

运输建筑垃圾的渣土车一身污垢,未“洗澡”就行驶在城市道路上,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11月18日,城管部门依法对两名涉事司机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的顶格处罚。

11月14日20时许,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中队队员巡查至鹅山路东段柳铁新城附近路段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RQ59××的渣土车涉嫌车身未清洗干净行驶在城市道路上,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执法人员依法对车辆拦停进行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司机江某刚从鹅山路某工地运输建筑垃圾出来,计划将建筑垃圾运输到柳江区某工地,因工作任务比较重,没有及时将车辆清洗干净就匆匆上路运输。

22时许,执法人员再次巡查至鹅山路东段附近路段时,又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RFV9××的渣土车同样存在车身未清洗干净行驶在城市道路上,司机韦某也是从鹅山路某工地运输建筑垃圾到柳江区某工地。检查发现,韦某驾驶的车辆满身污垢,车厢后挡板上的车牌号码都很难辨认出来了,这样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难免会污染城市道路,于是依法对该车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表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司乘人员不得沿途抛撒杂物。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必须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不得泄漏、遗撒。希望广大车主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不要为了自己省事,造成污染城市道路现象发生,一定要共同呵护城市环境。市民发现类似城市管理问题可拨打市城市管理12319热线投诉,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会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