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不要了,用建筑垃圾填平?本以为一举两得,不料城管找上门

来源: 柳南区城管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1-10-27 18:05    |  作者: 韦德盛
近日,在柳南区门头村,有人为了把鱼塘填平后开发利用,叫人将建筑垃倾倒在鱼塘里,涉嫌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柳南区城管执法局已经介入调查,下一步将依法对当事方作出相应处罚。


10月22日9时许,柳南区城管执法局综合中队队员巡查至南环路门头村乌龟岭北侧空地时,发现空地上倾倒了不少建筑垃圾,调查发现空地是门头村某组的土地。据该村某组一名相关负责人介绍:倒土的地方原来是一片鱼塘,因鱼塘靠近河边,河水上涨时鱼塘会被淹,在鱼塘里养鱼或种莲藕都收益不大所以没人愿意承包,后来鱼塘就荒废了,就想把鱼塘填平进行其他项目开发。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