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夜色不是“保护色” 一铲车司机车轮带泥上路被查处

来源: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21-11-26 18:25    |  作者: 曾晓芳

近日,一铲车趁着夜色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被巡查经过的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以下简称“北部分局”)执法人员逮个正着。

11月16日晚,北部分局的执法人员例行巡查至古亭大道古亭山森林公园出口时,发现该出口往北向大利坡底有两条明显的黄泥印,顺着泥印看去,一辆铲车正在由南往北行驶,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铲车司机继续行驶。经过询问了解到,司机韦某打算将刚维修完毕的铲车停放到马路对面的一处停车场,由于路途较近,便打算趁着夜色将铲车开过去。由于近期降雨频繁,铲车驶出停车场时并未冲洗车体和轮胎,便有了开头执法人员看见的一幕。执法人员以韦某涉嫌车辆轮胎带泥污染城市道路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已于11月17日缴款完毕。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如违反该规定,依据该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按照规定处以罚款。执法人员表示,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都应保持车辆整洁,否则将会被依法查处。车辆带泥上路,不仅影响市容市貌,泥块 、碎石撒漏在路面,还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广大群众如发现车辆带泥上路,可通过关注“柳州城管”或“柳州是我家”的微信公众号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