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0-10-12 11:30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型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固体废物处置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58号)第十条第三款: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2

城市公共厕所的监督管理

城市公共厕所的监督管理

城市公共厕所运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规章】《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号)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3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

清扫保洁运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规范性文件】《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建城〔1994238号)第三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

4

城市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

城市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

建筑垃圾处理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规章】《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三条: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5

城市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

城市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规章】《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三条: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