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车污染城市道路所属运输公司被罚款8000元

来源: 柳州晚报  |   发布日期: 2021-04-08 14:35    |  作者: 柳南执法局韦德盛

    按照城市管理有关规定,施工工地运输渣土的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美观,防止轮胎带泥或撒漏污染城市道路。柳州某运输有限公司的渣土车就因没有按照规定运输渣土,污染了城市道路数十米长,近日该公司被城管执法部门予以8000元的顶格处罚。

    1月19日9时许,柳南区城管执法局综合中队队员巡查至河西路某物流园附近路段时,发现柳州某运输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出入口外数十米长的城市道路有被黄泥污染的现象。调查中,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道路被污染是因工地有的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或密闭措施不到位导致撒漏造成。经执法人员与公司工作人员现场丈量,车辆污染城市道路长约50米,宽约4米,总面积约200平方米。

    调查发现,该公司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依据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污染城市道路的,可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近日,柳南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8000元的顶格处罚,公司派代表到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了罚款。

    城管执法人员表示,行驶在城市道路上的车辆,不仅要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轮胎带泥,还要切实采取密闭措施防止发生撒漏现象。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不要为了多拉快跑而污染了城市道路,否则可能会得不偿失。市民发现类似城市管理问题,可拨打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投诉,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会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