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

来源: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19-07-30 10:45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关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组织起草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各种责任制度和工作规划,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或监督检查。

(二)承担市政府部署的全市性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执法工作;综合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和考核评定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市容管理工作;会同城区委组织部门对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和拟任人选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意见。

(三)负责柳江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柳江河道综合整治方案;负责指导、监督相对集中行使柳江河道行政处罚权和水上保洁管理工作。

(四)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市及城区两级城管执法人员招聘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和上岗前执法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考试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管理工作。

(五)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维费中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年度经费、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市区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规划的编制会审和城市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

(六)负责规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并对其行业进行监管;指导环卫设施建设;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教育、信息交流活动。

(七)负责指导、监督柳江河道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八)负责全市城区户外广告的监管有关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网络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行政单位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参公事业单位

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

参公事业单位

柳州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参公事业单位

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柳州市柳西环卫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49878.99 万元,支出总计49878.9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12426.54万元;分别增长33.18%。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41686.0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40.34 万元;占80.46%;上级补助收入2887.93 万元,占6.93%;事业收入263.15 万元,占0.63%;其他收入4994.65万元,占11.98%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4260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997.27万元,占9.38%;项目支出 38604.09万元,占90.62%。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8718.57万元、38718.57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950.89万元,增长21.88%。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782.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51.13%。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98.29万元,增长10.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782.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6.69万元,占2.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0.36万元,占0.73%;城乡社区(类)支出20620.7万元,占94.67%;住房保障(类)支出248.84万元,占1.14%;其他(类)支出226.11万元,占1.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235.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78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增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广告规划编制、新增聘用人员经费、广告整治、建筑垃圾规划设计、行政执法宣传、防洪清淤费、厕所革命前期经费、拆除违法建设经费、主要门户路段沿线环境卫生提升工程、欧阳岭垃圾转运站工程、南环路垃圾转运站工程、欧阳岭封场工程、市政公厕建设工程等;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安排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87万元,支出决算为 1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3.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安排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1.29万元,支出决算为 38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月份起调整养老保险基数,应缴纳养老保险费减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3.63万元,支出决算为6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7月份起调整医疗保险基数,应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减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9.36万元,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7月份起调整医疗保险基数,应缴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增加。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安排公务员医疗补助。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25.59万元,支出决算为96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按规定调整工资级别。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2353.28万元,支出决算为346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安排新增聘用人员经费、广告整治经费。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90.79万元,支出决算为252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活垃圾处理费税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手续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由财政直接扣除。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安排广告规划编制、建筑垃圾规划设计经费。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56.1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安排行政执法宣传、防洪清淤费;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数字城管项目租赁费。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0089.2万元,支出决算为1307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生活垃圾处理费实际收入调整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费回拨款。

      13.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执法人员服装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28.77万元,支出决算为24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按规定调整工资级别后住房公积金随之增加。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安排购房补贴。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环卫设备购置经费。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9.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57.9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8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4 万元,支出决算为33.67万元,完成预算的83.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51万元,完成预算的9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预算的49.52%。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0.29万元,下降47.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65万元,下降4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4万元,下降28.2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2018年均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51万元,占8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占12.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51万元。主要用于因公使用公务车辆外出检查、下县(乡)出差,以及车辆维修(护)等支出。2018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6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省(市、县)来柳交流学习城管体制改革经验有关人员2018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7个、来宾317人次。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13507.38 万元、13507.38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729.54万元、6729.54万元,增长99.29%、99.29%。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8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拆除违法建设经费、主要门户路段沿线环境卫生提升工程、欧阳岭垃圾转运站工程、南环路垃圾转运站工程、欧阳岭封场工程、市政公厕建设工程等项目。

1.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2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主要门户路段沿线环境卫生提升工程、欧阳岭垃圾转运站工程、南环路垃圾转运站工程、欧阳岭封场工程、市政公厕建设工程等项目。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8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安排拆除违法建设经费。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4个,共涉及预算资金1015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58.93%。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由柳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局重点评价的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桂柳路大型垃圾中转站运转费项目、用于城区上门收垃圾成本性支出等14个预算绩效项目基本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76万元, 2017年增加29.25万元,增长27.99%,增长原因是按人员核定的公用经费标准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06.45万元,其中:货物支出6777.73万元、工程支出3865.66万元、服务支出1563.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167辆,其中:公务用车16辆,其他用车15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专用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