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庆麟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来源: 柳州市城市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4-06-03 16:23   


2023223日至713日,柳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市城管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庆麟同志20197月至20226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庆麟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柳审委办经责报〔20245号),针对报告提出的问题,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真开展审计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整改完成情况

(一)市城管执法局使用两违强拆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

1.修订《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清理拆除违法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规定明确清违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并明确违反资金使用规定行为的责任。

2.制定《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业务科室、会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以制度规范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

(二)市城管执法局合同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

1.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合同管理意识,明确签订合同的单位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调合同履行过程中,需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和跟踪,对于合同款项的资金支付,及时追踪,确保支付进度与合同约定一致,保障单位合法权益。

2.加强合同备案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三)市城管执法局法制业务用章问题

整改情况:

1.修订《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业务用章管理规定》,明确了法制业务用章的范围。

2.修订《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工作规范和程序。

(四)对城区清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

1.制定并印发《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城管(环卫)系统财务管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城管(环卫)系统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指导,提升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2.落实监督检查职责。机关党委、计财科、综合科等业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城区(新区)城管环卫部门、二层单位开展检查,去年至今共检查11次,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对下属单位收费管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指导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情况已生活垃圾专项处置审计整改报告》列示,并按季度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市审计局。

(六)市城管执法局对城管执法行为监督指导问题

整改情况:

1.结合城管工作实际,进行专题研讨,进一步对档次与幅度进行合理划分,确保正确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规范并落实案件超期延期手续。

3.加强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落实,对未按办案程序办理的案件予以撤销。严格执行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提高办案质量。

4.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正确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真研究学习《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强化案件审核把关力度。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今年已开展4有关培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七)市城管执法局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监督指导问题

整改情况:

成立工作组,强化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监督指导,并按季度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送市审计局。

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避免同类的问题再次发生。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强化问题意识,抓好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二是强化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堵住各领域各环节风险点,全面构建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监督指导,巩固整改成果。坚决落实监督指导职能,每年对各县区城管、环卫主管部门、各二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部门规范行使职权,持续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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