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2-01-18 15: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由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广西柳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cgzfj.li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海关路西一巷2号,电话:0772-2868716、电子邮箱:b2636315@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推动主动公开我局充分利用广西柳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柳州城管微信公众号,依据市政府明确的权力清单,及时、准确向社会全面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能、法律依据、管理流程等事项。2021年我局依托广西柳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107条,报送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件321份,信息电子化率达100%。常态化公开我局执法信息,全年公开违法建设治理信息周报数据49条,各城区城管执法局查处人行道违停数据18条,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通报12条。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公开我局财政信息等公众关切的重点工作。

二)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我局印发《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畅通受理渠道,精准答复意见,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高效。2021年收到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全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我局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每年度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正式文件栏目集中公开,2021年印发的2份规范性文件均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完成

(四)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我局按照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以广西柳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安排专人发布政府信息。持续细化法定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202110个子栏目的基础上新增4项,目前有14子栏目,分别为:负责人信息、机构职能、通知公告、正式文件、数据发布、监督检查、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财政信息、权责清单、信用公示、政府采购、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同时,我局运用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归集我局的行政处罚信息,并线上办理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修复、异议申诉。2021年使用该平台归集行政处罚信息共计17条,答复信用修复11起,全年未收到异议申诉。根据要求在广西柳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开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下设了“信用动态”、“信用公示”、“政策法规”和“典型信用事件及反馈情况”四个子栏目,栏目建立至今更新信用信息115篇,政策法规36篇,典型信用事件及反馈17篇,2021年公示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用信息11篇,公示了我市城管执法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文件、工作依据以及工作动态,便于群众查询。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我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局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落实《保密法》《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落实“五公开”至办文办会工作制度》《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规定,严格按照发布审核机制程序上网公开,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创新,仍然停留在文字解读的基本阶段,信息公开工作中对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新媒体公开形式重视还不够。政府公开平台目前只有部门网站规范管理公开,未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公开载体功能。

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政策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继续完善网站的信息发布规范和保障机制,科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加强政务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增大宣传和影响力,积极发挥公开平台在服务群众上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工作。继续做好政策文件公开,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调查处理结果等,广泛征求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运用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正确引导舆论,扩大政府公信力,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发挥有效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