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4999/2021-127712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21日
标  题: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柳州市“为民办实事”解决环卫住房困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城管发〔2021〕2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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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柳州市“为民办实事”解决环卫住房困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1-06-26 10:25   

城中区、柳北区、鱼峰区、柳南区人民政府:

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1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其中“十件为民办实事”中关于“解决部分环卫工人住房困难”项目的具体内容为“200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环卫工人配公租房”。为确保全面完成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特制定《2021年柳州市“为民办实事”解决环卫住房困难项目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621


2021年柳州市“为民办实事”解决环卫住房困难项目实施方案


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1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其中“十件为民办实事”中关于“解决部分环卫工人住房困难”项目的具体内容为“200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环卫工人配公租房”。为确保全面完成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解决部分环卫工人住房困难,为200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环卫工人配公租房。

二、明确责任

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对所承办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组织领导,各城区环卫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与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为民办实事”项目职责,进一步量化目标任务,制定措施办法,明确时间步骤,严格按照公租房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掌握信息。各城区环卫部门全面排查本单位环卫编外职工住房困难的实际情况,及时掌握拟申请公租房的环卫工人实际居住地和家庭成员、家庭月收入情况,确定公租房的需求量。

(二)比例分配,落实名单。市城管执法局根据环卫部门提供的需求量进行比例分配,选出200名需求公租房的环卫工人,申报条件必须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1年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住房保障年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三)协调沟通,资格初审。市城管执法局对意向申请承租人填报信息进行初审,提交柳州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公租房具体房源。市住建局按照市城管执法局实际需求提供房源信息,市城管执法局严格把关进行再次分配,并认真审核填报的申请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合理安排公租房。

(四)办理手续,领钥入住。所有申报程序通过后,市住建局与市城管执法局签订公租房合同,城区环卫部门环卫工人领取钥匙喜迁新居

四、项目进度

(一)5-6月份,审核各环卫部门上报意向申请环卫公租房的环卫工人是否符合条件,组织环卫部门负责人对意向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

(二)7-9月份,等待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提供房源信息。

(三)10-12月份,收集汇总申请承租材料,与物业小区对接,交纳租金,领取钥匙办理入住。

五、工作保障

(一)持续跟踪督查,定期开展通报。市城管执法局对200符合申请公租房项目推进情况开展持续跟踪督查,协调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推进。各城区环卫部门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做好承租人的解疑释惑和申请表填报的指导工作。

(二)严格绩效考核,确保落到实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配合市委督查绩效办、市政府督查室做好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确保考核项目达标。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接受舆论和广大市民的监督。主动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公众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让为民办实事项目全过程接受市民群众监督。